新闻中心

NEWS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朱宗达     发布时间: 2023-12-02 13:13    浏览量:1350
  • 上一篇:医工融合 推进高端医疗装备国产化
  • 下一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QQ截图20231202131301.jpg

    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管理是“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指导各地、各医院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充分利用智慧管理工具,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特制定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一、建立分级评估标准体系的目的

    (一)明确医院智慧管理各级别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加强智慧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参照。

    (二)指导各地、各医院评估医院智慧管理建设发展现状,建立医院智慧管理持续改进体系。

    (三)完善“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的顶层设计,使之成为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

    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开展管理的医院。

    三、评估分级

    由于医院管理涉及面广、内容较多,本标准仅针对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从智慧管理的功能和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0级至5级。分级原则如下。

    (一)0级: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手工处理医院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未使用信息系统。

    (二)1级:开始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院管理。使用信息系统处理医院管理的有关数据,所使用的软件为通用或专用软件,但不具备数据交换共享功能。

    (三)2级:初步建立具备数据共享功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在管理部门内部建立信息处理系统,数据可以通过网络在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共享并进行处理。

    (四)3级:依托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初级业务联动。管理部门之间可以通过网络传送数据,并采用任意方式(如界面集成、调用信息系统数据等)获得本部门之外所需的数据。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可供其他部门共享使用,信息系统能够依据基础字典库进行数据交换。

    (五)4级:依托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中级业务联动。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实现医院管理、医疗、护理、患者服务等主要管理系统(如会计、收费、医嘱等系统)数据交换。管理流程中,信息系统实现至少1项业务数据的核对与关联检查功能。

    (六)5级:初步建立医院智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高级业务联动与管理决策支持功能。各管理部门能够利用院内的医疗、护理、患者服务、运营管理等系统,完成业务处理、数据核对、流程管理等医院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医院智慧管理数据库,具备管理指标自动生成、管理信息集成展示、管理工作自动提示等管理决策支持功能。


    附件1.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项目.docx

    附件2.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具体要求.docx


    来源:中国政府网

    声明: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及分享更多信息,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谢谢!

    医工融合创新中心编辑:蒋琴(实习生)

    医工融合创新中心审核:朱宗达


    欢迎关注医工融合创新中心公众号,一起探讨学习交流。

    1693205491743316.jpg

    1693205503122013.jpg


  • 上一篇:医工融合 推进高端医疗装备国产化
  • 下一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